荔波县“三统三扶三帮”促“村社合一” 发展壮大

近年来,荔波县通过出台各项政策,建立“三统三扶三帮”扶持机制,推动“村社合一”规范运营、发展壮大,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夯实乡村振兴基础提供坚强保障。目前,全县各村“村社合一”合作社均已实现规范运营、至少有一个产业。

强化“三统”凝聚合力。一是统一组织领导。将“村社合一”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县乡村三级书记挂帅直接抓。县级层面,县委书记亲自谋划、亲自推动,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进行专题安排部署、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的“村社合一”工作督导组和协调指导组,统筹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落实全县“村社合一”有关工作。44名县级领导干部定点包保44个村,帮助村合作社运营发展。建立旅游产业联合党支部、桑蚕产业联合党支部、精品水果产业联合党支部等8个产业链党组织,负责领导、讨论和谋划产业发展,整合资源做强产业。二是统一规范组建。严格按照州委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十步工作法”,统一推进资产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三资”折股量化、登记赋码等各项组建工作,规范名称、组织、股权、分配等制度,确保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全部实现实体化运营。全县94个“村社合一”合作社已全部规范组建。三是统一分类发展。成立县级股份经济合作联合总社统筹推进,按照“定发展类型、定主导产业”的总思路,把全县94个村按照资源禀赋、先天条件、主要发展方式等,划分为“资源驱动型、企业带动型、跨域联动型、自主推动型”4种发展类型,因村施策指导发展旅游接待、桑蚕、精品水果(含百香果)、蔬菜、食用菌、铁皮石斛及青梅、生态特色养殖(佳荣牛、瑶山鸡)、油茶等产业。

强化“三扶”助力发展。出台《荔波县“村社合一”股份经济合作社扶持办法》,加大扶持力度,让“村社合一”股份经济合作社真正有人干事、有钱干事、有能力干事。一是在多种人才上“扶”。鼓励和支持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含工勤编制人员)、县属国有企业人员到村任职,帮助经营村合作社。比如,以“三个一批”方式(脱贫攻坚队伍、农技人才、县属国有企业分别选派一批)精准选派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人员到村任职,目前已针对需要内务管理人员的村合作社选派长期在一线抓脱贫攻坚的机关干部35人、针对有农技需求的村合作社选派农技专家4人、针对需要全方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村合作社选派国企人员7人。选派人员参照村(社区)干部进行管理考核,保持原单位待遇不变,与村合作社按照法定程序协商签订聘请合同、任合作社经理等职务,根据身份不同有的可按照协议领取薪酬、奖金等。对于任村常务干部的,公务员或科级领导干部按1100元/月给予补助,非公务员或领导干部的按3000元/月给予补助;只负责“村社合一”合作社运营发展工作、不任村常务干部的,按1100元/月给予补助。同时,制定《荔波县到村任职干部考核细则(试行)》,强化跟踪考察,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享有优先提拔使用、获得资金奖励等待遇。二是在部门政策上“扶”。印发《荔波县“村社合一”合作社扶持责任清单(试行)》,18个县直部门紧密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全面梳理现有相关政策,找准可用于扶持村合作社发展壮大的政策依据,逐项列出政策落实清单,最大限度用好、用足、用活现有政策的扶持作用。比如,县扶贫办对历年来国家财政扶贫资金实施的沟渠、机耕道、生产便道、生产用房、冷库、饮水工程、大棚等资产进行清查,交由村合作社统一管理;县交通运输局将乡道、村道、组道公路养护资金直接拨付到公路沿线的村合作社负责管养,将县域内由本县负责管养的干线公路附属设施(服务区、休息区、旅游公厕、候车亭等)交由村合作社管理。三是在项目资金上“扶”。村合作社能够承担的涉农项目,上级要求落实的公共服务资源,原则上优先让村合作社作为主渠道承接实施。同时,明确资金受益主体,没有明确指向和要求的安排到村涉农资金,原则上直接将村合作社作为受益者;指定受益群体的,交由村合作社运营,该项目财务单独核算,收益按照主管单位的指导意见,由指定的受益群体和合作社共同享受。今年共整合各类资金2.5亿元支持全县94个村发展各类产业。

强化“三帮”促进规范。一是强化培训帮助提升能力。明确县级每年举办2期以上集中培训班,重点培训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建设、内部监督、项目经营管理等内容。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定期到各乡(镇、街道)、村开展培训指导,采取现场讲解、转发案例等方式,解读政策、理顺思路和交流做法,着力破解农村产业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强化监督帮助规范管理。县级每半年开展1次督查,每年选取20%的村合作社进行财务审计,各乡镇财政分局每季度督查1次各村合作社财务运行状况。同时,健全完善财务管理、资金管理、经费开支审批、信息公示等制度,加强日常督查了解,重点对各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此外,为各村合作社聘请专业会计,2020年费用全部由县财政承担。三是强化激励帮助树立信心。建立完善收益分配机制,每年在核销所有成本后,从纯利润中提取5%作为村干部奖励资金,剩余部分作为年度经营纯收益进行分配。县级每年对各村合作社开展一次评比,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对排名前10名的村合作社,由县级财政拿出一定资金按照不同名次给予奖励,第二年优先安排各类项目和资金,激励各村合作社树立信心、主动作为。此外,明确农投集团、城投集团、旅游集团三家县属国企各联系帮扶3—5个村合作社,采取直接选派经理人、业绩捆绑考核等方式,帮助开发村级资源,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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